税总取消15种纳税人涉税文书报表
法制网北京4月11日讯 记者蔡岩红 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公告,取消了15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此次公告取消的15个文书报表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税务登记换证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有奖发票兑奖申请表、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中国大陆公民(包括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自然人登记申请表开具个人完税(费)证明申请表、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等。
公告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填报以上15个涉税文书报表。
据悉,2013年以来,税务总局对现行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全面梳理,归集清理了全部在用文书报表,通过优化、取消、简并、完善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着便民、务实、审慎的原则,税务总局还将对梳理的涉税文书报表进一步清理、优化,对于简并和取消的分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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