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4-14 14:05

网上学到制毒法 三男子领刑又交罚金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庆元 张秀群 三名男子通过在网上学习制造**技术,购买仪器、设备、原料后在新疆哈密市跃进村平房被告人陈某家内制造**4克。这起感冒药制毒案,近日由哈密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名男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陈某、白某和朱某3人,分别来自河南和甘肃等地。三人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2013年9月,被告人陈某、白某、朱某为了获利,通过在网上学习制造**技术,购买仪器、设备、原料后在陈某家内制造**。2013年9月某日,被告人陈某明知是****,为了获利,在北郊路孵化基地附近,将其制造出的****分别以600元、5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刘某三袋净重0.67克。2013年9月,被告人陈某同白某为了获利,再次在跃进村平房内制造**时发生爆炸,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其平房内查获一烧杯内含有黑色液体,经鉴定该黑色液体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白某犯贩卖、制造**罪,被告人朱某犯制造**罪,于2014年2月13日提起公诉。哈密市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白某、朱某以牟利为目的,制造**4克,被告人陈某、白某为了获利将制造的****向他人贩卖,其中被告人陈某向他人多次贩卖,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贩卖、制造**罪追究被告人陈某、白某的刑事责任,以制造**罪追究被告人朱某的刑事责任。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制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白某犯贩卖、制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朱某犯制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案主审法官说,用感冒药提炼**原料,成为**犯罪的新动向,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应采取严格的限购措施,将含有麻黄碱类的药品转为处方药进行管理,购买人应通过执业药师的许可,并记录个人身份和购买信息。另外,要加强药品流向跟踪,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对含麻黄碱类药品,可以通过建立电子追踪系统动态跟踪药品流向,以此有效防止此类制毒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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