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4-14 13:27

两名“油耗子”盗窃柴油2000余升获刑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听说过老鼠偷油,但听说过人偷油吗?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名“油耗子”唐某、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唐某和杨某是四川人,两人是老乡。2013年3月29日凌晨,唐某和杨某驾驶改装后的装油小车到重庆市江津区某社区居委会门口的公路边,看到四下无人,就撬开了路旁大货车的油箱,用抽油管将油箱里面247升柴油抽走。事后鉴定,被盗柴油价值1822元。两人作案后还不满足,又驾车到九龙坡区,用同样的方式,将另一辆大货车油箱内的250升柴油盗走。两次作案后,两男子见没有事发,尝到了甜头,于是疯狂作案。2013年4月11日凌晨,两人有作案3起。之后,两人又陆续作案6起。 2013年4月27日,唐某、杨某被公安人员捉获。经查,两人共作案十余次,盗窃柴油2000余升,价值1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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