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教师猥亵二十名女学生获刑6年半
法制网韶关4月10日电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汪次安 刘永杰 据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今天通报,该区一名年过花甲的乡镇小学体育教师潘某,利用给学生上体育课之机,在8个月的时间里先后猥亵了二十名一年级的女学生,并因此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法院审理查明,60岁的潘某在曲江区某小学担任一年级的体育老师。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期间,其在给学生上体育课时,利用学生在操场排队、课间做游戏、玩耍或下雨天在室内上体育课之机,在该校操场围墙边的树荫下、体育室器材室门口、室内、教学楼下的树荫处以及教室内,多次用手触摸了二十名该校一年级女学生的阴部或臀部。其中三名经妇科检查,诊断为外阴炎。
其中一名被害人陈述其受害过程时称:上完体育课休息时,老师叫她过去,然后用手伸进她的内裤里面去摸她的阴部和肛门,摸完后叫她不要告诉父母、爷爷奶奶。老师摸过她很多次,有时把她抱起来坐在他大腿上,把手伸进她内裤里摸,把她的阴部和肛门都摸红肿了,现还很痛,有时候还把她的内裤脱下来摸。老师说不给摸就罚跑步。
曲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潘某身为人民教师,利用课堂教学或课间休息之机,在公众场所多次触摸多名未满十四周岁女童身体隐私部位,对被害人进行猥亵,严重损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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