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4-11 08:23

招工为名 诈骗40余人获利500余万元

本帖最后由 洋洋得意 于 2014-4-11 08:32 编辑

法制网讯 记者 马岳君 见习记者 王志堂 以办工作为由,先后诈骗40余人共计500万元。近日,因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山西省晋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3月20 日,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接到晋煤集团天源化工公司职工王某报称:一名自称叫李靖晋的男子,以在中联煤层气公司、晋煤集团、沁水煤层气安排工作为名,骗取40余名受害人300余万元。接报后,经多方工作,警方终于在某酒店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大量的毕业证书、就业协议、学历证明及户口簿等证据材料。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81年7月8日生,山西沁水人,沁水县人民政府煤层气临时工作人员)自2013年8月份以来,自称为沁水县人民政府煤层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以能办理晋煤集团、中联煤层气公司、蓝焰煤层气等单位工作为由,通过牛某、马某、秦某等人收取刘某、关某、李某等40余人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为取得受害人信任,犯罪嫌疑人李某还通过关系安排多名受害人在晋煤集团凤凰山多个部门实习。随后将诈骗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还账或自己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查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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