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4-4 07:51

青海出台《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办法》

 法制网西宁4月3日电 记者韩萍 通讯员闫龙伟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近日,青海出台《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办法》,着重从评估工作的内容、范围、方法、结果进行规范,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办法》规定,评估工作主要对消防安全形势、火灾防范工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灭火救援能力等内容分析研判,由省、市(州)、县(区)消防机构以季节性、阶段性和区域性为界定,按照划定范围、组织调研、数据采集、情况汇总、定性定量分析等程序,采用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现场测试的方法,每半年、每季度、每月分别开展一次分析评估。

  《办法》要求,各地对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后,出具结果意见,形成体现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火灾规律特点及预测、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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