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印厂老板帮印3万册非法读物获刑
法制网武汉2月12日电 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刘嘉 《喜羊羊灰太狼简笔画》、《植物大战僵尸大迷宫》、《非常好画》……堆在印刷厂仓库内的这些出版物,竟然全部是非法出版物。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获悉,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李发伍、裘学初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裘学初是武汉市沧海桑田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34岁的李发伍是河南人。为非法牟利,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他非法从事《非常好画》、《喜羊羊灰太狼简笔画》等出版物的印刷,并将部分书籍销售给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粤东书店的卢某、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庆博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图书店的王某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的陈某。
期间,李发伍委托裘学初所经营的武汉沧海桑田彩印有限公司印制《植物大战僵尸大迷宫》等出版物3万余册。
2013年4月 25日,武昌区公安分局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砖啤路至武汉社会福利院之间的6间仓库内,查获被告人李发伍存放于该处的《非常好画》等出版物23种,共计13.8万余册;在武汉沧海桑田彩印有限公司的印刷车间内,警方查获被告人裘学初存放在该处的《植物大战僵尸大迷宫》1.422万册。经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
被告人李发伍、裘学初分别于2013年5月29日、4月2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
武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发伍、裘学初违反国家出版物管理法规,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发伍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裘学初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目前,法院判决,由武昌区公安分局没收并销毁其暂扣的15万册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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