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14-2-12 13:30

婚外与人同居生子 “冒牌”夫妻重婚获刑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女子因感情不合,抛下女儿与丈夫私自回到家乡,并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男子李某某,并告知了对方自己的婚姻状况,随后二人在李某某家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日前,重庆市巫山县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判处万某某及现在的丈夫李某某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02年上半年,被告人万某某经人介绍与杜某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02年8月25日在巫山县笃坪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2002年12月24日在湖北省杜某某家举行结婚仪式。2004年1月11日,万某某和杜某某生育一女,现随杜某某生活。2009年,因感情不合,万某某私自回到巫山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李某某,并告知了李某某自己的婚姻状况。2009年11月27日,李某某和万某某在官渡镇竹林村李某某家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2年1月20日生育一子,后夭折。2013年2月12日又生育一子,同年下半年,杜某某得知万某某和李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于同年10月25日到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控告万某某、李某某涉嫌重婚罪。巫山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某有配偶又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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