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审结全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法制网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粟政 张小芹 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夏龙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并当庭宣判,以其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是眉山审结的全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夏龙军多次通过互联网从他人处购买,以及从购买的软件中非法提取公民个人信息,或用于电话推销业务,或分拆信息后出售牟利,在2013年4月至7月短短数月间,疯狂获取公民电话、住址、车辆、股票等个人信息达167万条。
夏龙军曾因犯抢劫罪在2008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刑满释放后,夏龙军在眉山市东坡区开设了一家名为“印象票务”的公司,从事票务营销工作。但是由于没有良好的营销渠道,认识的人不多,夏龙军便想到从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以便用于电话营销。2013年4月开始,夏龙军通过互联网从顺丰快递公司购买,以及从购买的软件中非法提取公民电话、住址、车辆、股票等个人信息,用于公司电话营销。同时,夏龙军不满足于电话营销获得的非法利益,干脆直接把搜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分拆后出售,以6分钱一条的价格再转销给其他人,又从中非牟利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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