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靖:两年回访案件109件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叶忠贤)“黄某因玩忽职守被查处,办案检察干警有无不文明办案、不廉洁执法的行为?”近日,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的家属进行回访。黄某被逮捕后,家人都很着急,至少两次托人疏通关系,可连承办检察官的面也没见着。“虽然说情不成,但黄某不久被取保候审,提起公诉后判了缓刑。这也说明,检察官办案不受外在因素影响和干扰,是公正的。”黄某的家属向该院纪检监察人员说。
案件办结后,纪检监察人员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回访,了解有无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是南靖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实施的一项廉洁从检“硬”措施。需要回访的案件包括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民事行政申诉、控告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以及不捕、不诉案件,回访重点是了解办案人员有无刑讯逼供、徇私枉法、以案谋私的行为,有无索要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的宴请、钱物、高消费及娱乐活动,以及案件处理是否公正等内容。
该院回访制度规定,对于不捕、不诉案件,在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纪检监察人员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都进行回访。为打消当事人或其家属的顾虑,自侦案件在法院判决后进行回访,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还可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评价,在回访后直接寄给纪检监察部门。
此外,该院还将检察人员与当事人或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廉洁办案相关规定等编成小册子,分发给检察干警随身携带;定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提醒,随时通报违反规定的案件,让警钟长鸣。同时,该院对说情行为实行登记制度,强化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超说:“自身正、自身净,才能自身硬!廉政回访制度实行以来,我院纪检监察人员共回访案件109件,收到意见反馈表105份,未发现一名干警有为检不廉、以案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
(原标题:廉政回访督促干警规范执法 福建南靖:两年回访案件109件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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