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谎称认识中央领导 找记者冒充领导骗得2万元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朱秀芹 杨某和侄子争老家的房产不满意,听说黄某认识中央的领导,就托黄某请中央领导出面帮忙,结果被骗取现金2万元。近日,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杨某老家有一处老房子,面积近200多平方。2013年6月,这处房子轮到拆迁,杨某和自己的大侄子争得不可开交,都说自己该分得大部分份额。经过乡政府调解,杨某还是嫌自己所得的份额少,他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应该多分,侄子只是孙子,理应少分,因此整天心里不平。有人劝他到法院起诉,他又嫌程序麻烦,耗时多。
有一天,他听一个朋友说认识黄某,此人很有路子,据说还认识中央的领导。在朋友的引荐下,杨某等人专程来到黄某家,请他搭话找中央的领导帮忙解决房屋纠纷问题。一问之下,黄某认识的是“中央办公厅驻南京纪委调研的领导”,那官肯定不小。黄某随后答应下来,说要先联系联系,让杨某回家等消息,两天后,黄某让杨某拿出2万元打点费,自己去找中央领导帮忙。
但杨某及其儿子终究不放心,就要求黄某带着他们和中央领导见一面,黄某没有办法,说:那你们出差旅费,我带你们上南京,到那说话可得谨慎,不要乱说。
黄某就带着杨某父子到南京见了某报社的记者,对记者称有个好的爆料,请他好好采访一下,并为其呼吁。见面谈了一会之后,记者让杨某父子准备好材料,自己会帮忙润色,又说你们可以将材料向县里反映等。
后来房产问题一直没解决,杨某父子再联系所谓的中央领导,才知道对方是一名记者,杨某父子赶紧向黄某索要2万元钱,黄某说已经打给那个领导,但又提供不了票据。杨某就报警了,后来,被告人黄某退赔杨某现金二万元。
原来,黄某就是农民,听别人说起认识中央的领导,于是也在酒桌上吹牛,称认识“中央办公厅驻南京纪委调研的领导”,后来杨某找上门求帮忙,黄某认为不能丢了面子,就答应下来,正好也赚一笔钱,事发后,他才后悔不已。杨某父子也很后悔,表示以后碰到事情一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所在社区表示愿意对其进行帮教,故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页:
[1]